哥打京那巴鲁一家商场保留了其使用商标“苏利亚”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梵文“太阳报”和“马来”) 经过一年的战斗在高等法院哥打京那巴鲁. 于 2009, 的Suria KLCC购物中心商场的所有者, 苏丽雅私人有限公司 (“阳光广场”) 起诉的苏利亚购物中心沙巴开发商, Makamewah私人有限公司, 商标侵权和假冒,并寻求禁止令和损害赔偿.
该案件的判决有利于的苏利亚购物中心沙巴开发商 (“SS开发商”) 理由是 (我) 没有证据援引证明SS开发商歪曲自己, (二) “苏利亚”是一种常见的, 非特别词,因此苏丽雅没有排他性的话, (三) Suria KLCC购物中心的注册商标不仅是单词“苏利亚”,但对“城中城”和旋流器以及; 的元件的组合使得标记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