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战: 贝巴 v 比巴 (浙江) 护理用品公司, 有限公司
你的意识密码是什么?: 探索你的思想语言
马来西亚打击未注册医疗器械和假冒鞋子
RM300,000 (65,000美元) 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最近查获了价值未注册的医疗器械. 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包括口罩, 妊娠测试套件, 急救箱, 采血针和纱布. 该医疗器械未根据《医疗器械法》注册 2012. 卫生部将对这些设备的进口商和分销商采取法律行动.
你打瞌睡, 你输了: Oatly AB v 彭亨药房私人有限公司
通过 Kavinarasi Thavanendran
崭露头角的企业主知道注册商标是保护品牌的必要举措. 但他们不应该自满, 因为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在 Oatly AB 诉 Pahang Pharmacy Sdn Bhd 案中 (2022), 前提很简单: 使用它或失去它.
强于其余: 商标独特性的重要性
通过 Kavinarasi Thavanendran
商标具有两个基本功能: (我) 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以及 (二) 区分竞争对手之间的相似商品或服务. 为使商标有效贯彻这一“门槛要求”, 一定是 独特.
含咖啡因的冲突: 星巴克对战. 死亡
通过 Rachapat Sumjinda
星巴克, 世界著名的咖啡连锁店,分支机构遍布全球, 以其优质咖啡和卓越的客户服务而闻名. 拥有超过 36,000 网点遍布全球,收入持续增长, 星巴克显然在做正确的事. 然, 它的价格通常被认为是陡峭的, 特别是在某些国家的平均收入者中, 导致出现其他更实惠的替代品. 泰国的一个例子是“Starbung Coffee”, 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当地混合咖啡的咖啡供应商.
[18 五月 2023] 辨别假货——保护您的资产
庆祝女性的聪明才智: 才华横溢的东盟女发明家
默示同意或无辜侵权: Bayland Sdn Bhd 的法律难题 & 阿诺尔 v 保卢斯·德克鲁伊夫 [2021] 12 MLJ 934
通过 Zainal Amshah
如果注册所有人同意使用该商标,是否会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 根据节 40(1)(dd) 商标法的 1976 (“TMA”), 如果某人将商标用于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而注册所有人或用户已给予明示或默示同意,则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