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格塔Kandiah
商标所有权必须以善意的方式进行. 除此以外, 注册商标可以从寄存器予以删除. 如果是 廉德利 (马来西亚) 私人有限公司v Longcane工业有限公司, 原告, 廉德利 (马来西亚) SDN BHD应用, 除其他, 删掉2个商标注册被告的名字, Longcane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注册”). 在争夺的注册, 这两者都是用于设备标记“黄色象”, 在课堂上 21 (橡胶手套为国内和家庭使用, 等) 和Class 9 (橡胶手套工业用保护免受伤害和事故, 等), 并在注册 2006 和 2009 分别.
被告的商标注册类 9 和 21
原告诉称使用“黄色大象”商标“原告的商标”,它已经开始) 在90年代初为橡胶手套, 尤其是, 黑色工业橡胶手套. 原告称,它已做好准备登记原告的商标, 但需要将计划搁置,当原告的槟城分公司的总经理去世. 此外, 原告还指出,它已委托各合约制造商, 包括被告与一个叫Rivertech企业家公司 (“Rivertech”), 原告的商标供应和生产产品. 然, 原告不知道被告的注册作为被告没有从原告获得同意注册相同. 原告声称,它只是发现了被告的商标注册时,被告知通过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 等等, 原告的合同制造商的联营公司及原告的产品的供应商之一, 侵权被告的注册量. 随后, 原告的律师发送需求的书面致函被告 2016, 但原告的要求没有得到解决.
然而被告辩称, 除其他, 它没有原告的商标知识, 并否认原告通过被告的注册委屈. 被告还称,由于被告的注册登记超过 7 岁月, 根据法律, 被告的商标注册在各方面有效. 进一步, 被告的董事之一说,他是在建立被告工具, 并且还设立了Rivertech, 但不可否认的是,被告和Rivertech是原告的货物的合同制造商.
在审议, 高等法院认定原告是 1ST 马来西亚“黄河象”商标的用户, 该原告举出证据显示因为贸易的过程中,原告的商标使用情况的基础上, 1991. 此外, 原告还提供了在今年发行的发票 2015 从被告到原告, 这证明原告已委托被告制造原告的商标下,原告的商品. 还有, 作为被告被并入 1995, 很显然,在原告之前使用原告的商标被告的结合开始. 因此,原告受害的人, 作为原告的商标原告的普通法所有权已经由被告注册了不利影响. 这个位置更是明显既是原告的商标与被告的注册在本质上相同, 使得它极有可能为市民混淆或欺骗,以为被告的货物承载被告的注册来自或与原告相关的.
高级法院还调查是否被告公司的面纱应该以确定被告的真实事实位置被取消. 看到作为被告知道在原告的商标,原告事先所有权和权利, 法院确信被告的注册已经以欺诈手段获得, 这满足了第一个条件解除被告的公司面纱. 为揭开公司面纱的第二个和最后一个条件, 即. 这是在司法利益, 也被视为已满足作为原告能够举证证据表明它在委托Rivertech 2006 和 2007 供应原告的商品原告的商标下. 像这样, 它以确定被告是否申请过前原告的商标的原告使用的实际知识,被告的注册登记是在司法利益至关重要. 法院准许被告公司面纱解除, 并认为这两个人谁是唯一的股东和被告的董事们之前对被告的注册登记申请Rivertech的业主. 像这样, 他们是改变的自我, 控制器和指导思想和意志被告的. 这也证明了被告骗取商标注册时申请了被告的注册登记它.
鉴于上述的, 在 2017, 高等法院下令, 除其他, 被告的注册从商标予以删除与注册费用将支付给原告. 法院也承认,它有一个自由裁量权来代替原告的名称作为被告注册的商标注册所有人, 但拒绝行使自由裁量权, 因为它认为该商标的注册拥有议会赋予的法定权力接受或拒绝商标, 而法院不应篡夺的权力.
有趣, 搜索做了 8 一月 2018 在马来西亚的商标数据库显示,这些标志还停留在名字的被告 - 为什么, 我们不知道...... ..was商标局没有告知高等法院的决定?
- 新兴创新: 泰国医用大麻行业的专利趋势 - 四月 29, 2024
- [印度尼西亚最新动态] 进口时尚商品的新商标要求 - 四月 29, 2024
- [新加坡最新动态] 1 至 13 五月 2024 由于 IPOS 数字中心暂时关闭而被列为排除日期 - 四月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