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报] 迈向知识型经济
[BFM] KASS系列: 商标揭秘
商标检索 – 值不值?
我最近参加了一个同事的婚礼, 其中, 尽管我内在参加婚礼的厌恶, 我发现相当令人愉快. 我特别由新娘的父亲给可爱的演讲感动. 从感受, 该男子是这样说的,以他的新儿子女婿, “一个人谁给的时候,他是在错误的是一个聪明的人; 一个人谁给的,当他在右边是结婚了。“
确实如此, 我们希望得到我们自己的方式, 尤其是如果它是在我们这样做的权利. 很多公司这样做太, 他们 热心保护自己的权利和他们的财物 不受侵犯或挪用他人. 但是有时, 公司的巨魔般的占有欲和过度的侵略性顶在追求侵权可能使该公司在光线不好,最终它的行动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和品牌的好感.
之前我去任何进一步, 我想弄清楚一件事. 我不怀有共同所有权的任何无产阶级感情. 恰恰相反, 我完全相信,企业应加强对任何侵犯当事人的权利. 然而, 企业应该这么仔细做,他们的行动应该是相称侵权的严重程度.
品牌推广格兰特
我国政府已拨出马币的基金总额 200 万元留作谁正在其品牌的全球性公司. 所谓的“品牌万里行授予”(“格兰特”), 政府推出的格兰特 2003 根据政府的新经济刺激计划,以刺激经济.
据先生. 扎卡里亚Kamarudin, 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公司出口商发展部高级总监 (MATRADE) 谁给了一个讲座上的格兰特在十月 29, 2007 在日航酒店, 格兰特的目标是开发和推广强有力的马来西亚国际品牌, 提升国家形象,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并鼓励企业从一种原始设备制造商转变 (OEM) 以原品牌制造商 (O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