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卡罗拉Monintja & 阿尔迪安·尤利亚西亚
我们中的许多人无疑都熟悉披头士乐队等传奇乐队, 女王, 滚石乐队, 和比吉斯乐队. 这些标志性乐队在音乐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即使在今天,他们的名字仍然引起共鸣. 在印度尼西亚, 花一代乐队时代, 一组闪闪发光的是 “KOES PLUS。”
成立于 1968, Koes Plus 是一支家庭乐队,成员包括 Tonny Koeswoyo, 永·科斯沃约, 来吧,科斯沃约, 和默里. 像齐柏林飞艇这样的西方乐队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音乐, 他们被认为是印尼音乐的支柱之一, 仍然拥有忠实的粉丝群.
TI KOES 的崛起
鉴于 Koes Plus 经久不衰的受欢迎程度, 当地乐队 “你知道” 看到了进入音乐行业的机会. 你知道, 形成于 2007, 自豪地认为自己是向传奇 Koes Plus 致敬的乐队. 两个乐队之间的相似之处延伸到了他们的舞台表演. 这让我们想知道 TI KOES 是否充分意识到与 Koes Plus 相关的版权问题’ 音乐.
禁令
新近, 引起公众注意的是 “你知道” 已被 Koes Plus 禁止’ 家庭从表演他们的父母’ 歌曲. 这一禁令引发了质疑,并引发了对其根本原因的众多猜测. Koes Plus 家族的一名成员证实,这项禁令的理由是 “道德的” 与财务或特许权使用费问题无关且无关. 这种情况引起了人们对印度尼西亚版权法如何解决此类禁令的好奇.
了解印度尼西亚的版权
在印度尼西亚, 版权法受以下法律管辖 “法律编号. 28 的 2014 关于版权” (“著作权法”). 该法律规定,版权在印度尼西亚无需注册,而是自愿备案. 版权保护在作品出版并在知识产权总局记录作品版权时生效 (DGIP) 建议建立所有权. DGIP 在成功备案版权后颁发所有权证书.
《著作权法》将著作权定义为涵盖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专有权. 精神权利, 当授予创作者时, 是永久性的,允许创作者保持其创作的完整性. 经济权利, 另一方面, 使创作者能够从他们的作品中获得经济利益. 精神权利, 尤其是, 第一条的规定 5(1) e, 授权作者保护作品免受其他方的歪曲, 改变, 改变, 修改, 并毁坏作品. 进一步, 法律还规定,作者还可以针对其他方的其他行为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将损害他们的荣誉或声誉. 与该条下的其他规定相比,该规定的范围似乎更广 5 主要适用于工作本身.
Koes Plus-TI KOES 难题
精神和经济权利可以通过遗嘱或继承的方式转让. 像这样, 科斯加’ 家人完全有权禁止 TI KOES 使用和表演 Koes Plus 的任何歌曲. 他们没有义务为其决定提供任何理由. 然, Koes PLUS家族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透露, 禁令的理由是 TI KOES 的行为造成的, 他们认为这损害了 KOES PLUS 遗产的荣誉和声誉. 故, 该禁令是 TI KOES 违反这些权利行为的自然结果. 获得同意的情况下, 表演艺术家有责任极其谨慎和尊重地对待艺术家的作品.
认可和欣赏的重要性
重要的是要记住,许多艺术创作者更看重认可和欣赏,而不是作品的版税和商业化. 这些创作者将一生奉献给他们的创作,并珍惜他们的工作得到的认可.
结论
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 我们可能会无意或不知不觉地跨越关于作品的可接受使用的界限. 因此,各方保持警惕并在任何不必要的法律诉讼找上门之前寻求知识产权顾问的建议至关重要.
如果您需要有关版权或任何知识产权事务的任何帮助, 请给我们留言 kass@kass.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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