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就算我得到了专利, 大公司可以凭借其大量的财政资源”专利无效.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说,对于安装在您的住房保障体系. 真正的窃贼还是可以克服的安全屏障, 但安全系统是一个强大的屏障,震慑小偷. 他宁愿试图抢劫的房子没有安全系统或脆弱的安全系统. 同样, 强大的专利是将要成为侵权者的阻挡.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 商业上成功的发明会邀请竞争对手复制的发明,而不必担心对他们进行任何法律诉讼的. 这是不容易的一个无效精心研究和精心起草专利
知识产权
由 KASS
我以为,“就算我得到了专利, 大公司可以凭借其大量的财政资源”专利无效.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说,对于安装在您的住房保障体系. 真正的窃贼还是可以克服的安全屏障, 但安全系统是一个强大的屏障,震慑小偷. 他宁愿试图抢劫的房子没有安全系统或脆弱的安全系统. 同样, 强大的专利是将要成为侵权者的阻挡.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 商业上成功的发明会邀请竞争对手复制的发明,而不必担心对他们进行任何法律诉讼的. 这是不容易的一个无效精心研究和精心起草专利
由 KASS
我以为......“专利权是‘大男孩’, 我的生意仅仅是一个中小企业. 因此,专利是不适合我”
虽然这是事实,“大男孩”与他们很大的R & d预算来执行文件并获得多项专利,以保持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甚至中小企业和个人可以获取任何发明发生在车间或在工厂车间专利.
记住爱迪生在车间的个人发明家的工作和发明并获得专利的白炽电灯泡,并创造了数百万美元的工业研究实验室.
即使是轻微的,但新的和非显而易见的改进或修改产品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有资格获得专利权. 考虑其产生的大笔资金向专利所有者次要专利发明的例子.
专用胶适用于POST-IT®备忘录垫. 乙烯的使用得到增加橡胶树生产的乳胶.
所以,中小企业不应回避得到他们的发明专利权,不管怎么走琐碎它可能看起来在初审.
由 KASS
我以为......“即使我得到一个专利, 一个大的竞争对手可以用失效的大资金的专利. 那么,为什么专利?”
权利可以被视为一个武器专利打击竞争对手可以作为一把剑 (攻击侵权) 或作为屏蔽 (作为防御攻击,如果竞争对手). 专利是禁止复制一个强大的威慑力, 但随着大量的资源竞争者可以通过取消对他的举动唯一的法律障碍试图进入你的市场. 所以,虽然专利是不是 100% 针对攻击充分证明防御, 但它仍然是对抗仿冒强大的威慑力.
在市场独占权,由你享有的专利保护期期间, 你应该建立专利产品的品牌价值,这样当专利过期或无效, 与您的产品相关联的品牌价值会帮助你维持你的市场份额.
由 KASS
我以为......“我一直在改变我的产品的特点; 所以我不能申请专利的产品的每一个变化”
这是没有必要立案每一个专利申请的每一个变化,以您的产品,其最初的专利申请 (第一个应用程序) 已提交, 只要最初的专利已经预料到可能发生的变化, 可能对产品和可能的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改进或修改, 已列入本专利权利要求的改进或修改.
基本专利将即使添加的新功能被侵害. 所以你不用担心申请的新功能新专利. 但如果第一次没有预料到的,可以被纳入产品可能发生的变化, 那么你要认真考虑是否需要申请保护的“新”产品的提高了产品的新专利.
这是明智的咨询专利专家来决定是否需要提交一份新的专利申请或第一个专利是否足够.
由 KASS
我以为......“一旦专利, 别人可以很容易地逆向工程产品”
对, 竞争对手可以反向工程和制造的产品如果没有申请专利. 但生产的专利产品或销售物品的行为是可以通过禁令顺序从法院限制专利侵权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竞争对手要做的事情?. 他不能合法生产或销售生产的产品,即使他们是通过贸易的方式,只要进口的专利产品存续57.
所以遵循的金科玉律. 如果新产品能够进行反向工程, 那么最好是获得专利的产品,以防止仿冒.
由 KASS
我以为......“为什么要通过专利的方式透露我的发明细节? 这是更好地保持发明作为商业秘密”
对, 这可能是提供了本发明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以保持作为商业秘密. 时常, 涉及化学配方的发明, 这可以保持工厂或实验室的四壁之内的食谱可以保持商业秘密 (但与市面上现代分析工具,甚至复杂的配方可以被破译). 另一方面, 机械或电子设备可以容易地反向工程. 如果复制, 以这样的方式, 商业秘密的原所有者对“侵权”,除非有商业秘密的窃取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诉无门. 再次, 原来的拥有者对任何人谁自主开发的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工艺不提交窃取商业机密的任何行为没有法律资源.
但是,如果产品/工艺专利, 然后, 甚至一个独立的发明者谁没有专利的存在的知识仍然是专利侵权承担责任,如果他/她已经产生了相同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这是专利的权力. 时常, 专利是反对的专利权侵权无辜被使用的武器被忽视.
由 KASS
我以为......“本发明将不符合专利”
事实上, 多于 90% 在世界主要专利局如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的专利, EPO, JPO涉及产品或用新的特征,其是更多的改进或修改现有产品或过程处理. 像这样, 这些专利被称为改进的专利. 少于 10% 专利被授予在技术的重大突破.
只要你所做的更改或修改并不明显, 所做的更改将有资格获得专利.
但是,在马来西亚没有失去一切, 如果改变, 已作出修改或改进是唯一新颖 (新) 但明显, 你仍然可以得到在我们专利法保护的一些. 一种实用创新证书 (崔) 提供了一种在产品创新我们的专利法案时宣称的特点是新颖, 虽然明显给其他人的技术同场. 阿翠给出类似的保护作为一个普通专利.
请教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看你引入你的产品的新变化是否有资格获得专利或CUI. 发明了快乐!
由 KASS
这是第一个误解...
你会觉得两次RM 62.50 /每天支付获得政府授予的“垄断”了 20 多年制造和以高价销售产品,同时保持你的竞争对手了? 获得在马来西亚专利的平均成本低于RM15,000 *
(* 专利起草, 文件,并在马来西亚获得, 成本可以根据本发明的复杂性而改变, 由专利局颁发的审查报告, 等。)
而第二个误解...
良好的草拟一套专利权利要求的应预料在产品或工艺参数,例如可能发生的变化,以确保所述参数的任何明显的变化将落在本专利权利要求范围内,并由此构成专利侵权.
例如, 专利声称的30℃的操作温度在化学过程是很容易通过采用28℃的操作温度的竞争者规避 (假设这是实际可行的). 但是,如果该专利要求保护的27℃的温度范围内以33℃的, 然后任何操作温度落在要求的范围内将导致在专利侵权. 发明家应该参与经验丰富的技术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在技术相关领域,起草组不能被竞争对手轻易规避强专利权利要求的.
由 KASS
我们推出一个名为新列“我想......”,以消除关于知识产权误解为有竞争力的商业工具.
在此列, 我们着重讲述由马来西亚企业和试图解释真实的或正确的位置上的各种知识产权方面的常见误解基于我们 18 多年的经验,在知识产权领域.
检查出来,在我们的下一个职位......
由 K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