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一年中迎来通常带来了新的决议和一个新的开始给大家. 同样,,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 (更好地为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加入这个行列,并引入了一些改变我们的工业设计条例, 与更改设定为非常强迫, 很快 - 上 15 二月 2012!!
在这样短的时间内, 让我们带你了解最新的变化的症结所在:
首先, 修订后的条例,现在允许 电子报税 整个外观设计申请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起诉设计的应用程序和其他文件. 这是电子提交的文件被认为是在该文件是由电子备案系统受理的时间来实现. 你们当中有些人可能知道, 这种引入电子申请是在其中进行了修订去年年初的商标和专利法规的修改行. 话说回来, 许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 (包括我们KASS) 还是喜欢继续与手动提交文件的电子文档系统仍处于被调整的进程和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提高.
其次 (可悲的是), 出现了 官费增加, 之间不等 30-50% 控方过程的所有阶段.
第三, 而在以前 六 (6) 所述表示的副本 该设计的是在设计应用的初始提交阶段提交, 这一要求已经降低到 只有一个 (1) 被需要的副本 备案的目的.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 要求具有的设计应用本申请人签署授权书 (表格ID 10) 为每个应用程序已经废除了由引进管理局的信 从申请到代理, 这将允许代理签署表格ID 10 对于一些设计应用意欲由本申请人. 管理局的这封信将需要在申请阶段,以确保申请日和申请号. 然, 在事件的原始信不能在足够的时间来获得, 这封信的副本将由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受理, 与原来的会很快跟进的条件.
上述变化是次要相比于专利和去年商标条例的修改,因此,任何重大问题会出现引进的修订是不太可能. 我们将继续让你更新的立法其他变化. 同时, 如果您有关于更改任何疑问或需要我们更新收费表设计控方在马来西亚, 请联系我们 ipr@www.kass.com.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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