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已通知它打算扩大商标的范围根据商标法承认公众 1976 在马来西亚由包括非传统商标 (非关税措施) 在三年的时间.
非关税措施基本上都是新型商标不属于商标的预先存在的或常规类. 非关税措施是可注册的国家,如美国, 欧盟, 日本和澳大利亚, 但在马来西亚一直比较闻所未闻的,直到最近,.
在 4 三月 2009,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 总干事, 先生. 卡迈勒·穆罕默德, 与列入非关税措施的说, 个人或企业现在可以注册商标,如声音, 颜色, 闻, 味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元素的和质地或其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