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Sharrmila Palanyandy
武汉报告了首例 COVID-19 病例, 迟到的中国 2019.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WHO) 宣布 COVID-19 的爆发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0 一月 2020 并将其定性为大流行 11 三月 2020. COVID-19 大流行仍然是一场噩梦,因为它迅速蔓延到全球并造成了大量死亡. 别忘了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许多大公司至今仍在苦苦挣扎.
在大流行之后, 科学从未见证过有效疫苗的更快开发. SARS冠状病毒 2, 辉瑞/BioNTech 的疫苗获得 FDA 批准 11 十二月 2020 和 EMA 批准 21 十二月 2020 这是在大流行的一年内. 除了辉瑞/BioNTech 疫苗, 随后开发了许多其他 COVID-19 疫苗,即, 阿斯利康, 詹森, 坎西诺, 现代的, 克瑞瓦克, 等.
下表总结了 COVID-19 疫苗的示例及其工作模式:
当然, 特别是在大流行期间,疫苗开发人员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来激发新想法并推出疫苗产品. 故, 当世界贸易组织考虑暂时放弃其 1995 本可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 (IP) 用于 COVID-19 疫苗和治疗. 如果在大流行期间暂时放弃IP, 制药公司会不会停止创新并减缓医疗进程?? 让我们进一步讨论这个.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放弃知识产权的论据更有力, 因为疫苗研发的成本被政府大大抵消了. 这是因为政府在采购原材料上投入了数十亿美元, 资助临床试验, 以及为制药公司改造工厂. 进一步, 众所周知,在许多情况下,大型制药公司的利润远高于其他制药公司的利润。 (非药物) 大公司.
其间, 反对临时豁免 COVID-19 疫苗的一个论点是制药公司应该拥有他们的劳动产品. 药品是否完全由制药公司所有? 超越制药公司和政府, 其他人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疫苗实际上是最后的, 产品开发的转化部分,历时数年,涉及大量上游投资. 故, 很明显,放弃专利是不够的. 但许多人认为,消除被起诉或起诉的威胁将有助于打破僵局. 将为投资和鼓励知识和技术转移到低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需要扩大药品生产能力的中等收入国家.
简单的说, 我们都知道, 科学是一种社会产品. 当索尔克想出疫苗来根除脊髓灰质炎并将其发布给世界时 1955, 新闻记者爱德华R. 默罗问他专利属于谁. “人民, 我会说. 没有专利. 你能为太阳申请专利吗?“. 索尔克拒绝获得专利权只是因为他希望减少脊髓灰质炎的全球健康危机.
很明显, 发明和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取决于前人的思想和想法. 由于 COVID-19 不会是人类面临的最后一次大流行病, 扩大疫苗生产是应对未来大流行的重要准备. 相信在全球范围内增加制造商的数量不仅会增加药品的供应,还会降低药品的价格。. 这将提供低- 和中等收入国家容易获得药物,可以直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未来大流行而导致的死亡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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