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期待已久的植物新品种法 2004 (NPVA) 计划生效的 1ST 七月 2008 后使规例是由律政司批准. 该法案后,仿照 1978 国际联盟保护植物新品种法 (UPOV) 大会, 公约对其他国家的生物多样性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定. 政府正在考虑修改该法是UPOV兼容.
农业部授权管理法案给予优先 25 属和种组成的 8 观赏作物 (菊花属, 花烛属, 兰花 (4 属), 百合属, 非洲菊属); 4 水果作物 ( 芒果, 哥伦比亚, 菠萝, 番木瓜); 4 经济作物 (橡胶树, 黑胡椒, 可可, 油棕); 1 谷类作物 (水稻); 和 8 人工林物种 (柚木, 卡亚ivorensis, 卡亚塞内加尔, 马占相思, Paraserienthes楹, Octhamelus苏门答腊, Nelolamarkia cadamba, 相思混合动力)
据预计,一旦NPVA进入全面发力, 温带花卉,蔬菜品种 (一般来自欧洲) 马来西亚将受到保护. 关注此列在这一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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