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已成立了专门法院来处理知识产权诉讼.
有 15 地庭, 至少一个会话法院在每个州和 6 认定为“特殊指定的法院”高级法院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高等法院将在吉隆坡, 雪兰莪, 柔佛, 镀银, 沙巴和沙捞越.
会议法庭将听取根据商品说明法令刑事犯罪 1972 与版权法 1987 和光盘法 2000. 在马来西亚, 侵犯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并非刑事罪行,但只有民事罪行.
高等法院然而,, 具有广泛的司法管辖权. 它可以听到民事和刑事罪行. 从会话上诉法院可能会在指定的IP高等法院审理. 高等法院上诉将由上诉法庭聆讯, 并从其中将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审理.
特殊的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由政府强势拉升,严格执行知识产权. 随着国家增加,旨在吸引知识型产业, 这一举动是恰当和及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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