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IPO) 将在他们的专利法律法规实施一个新的系统, 有效 11 一月 2014. 新加坡新国家申请, 申请日或之后生效之日起PCT国家阶段的申请和分案专利申请将根据新的“积极的补助金制度”被起诉. 目前,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实行了“自我评估制度”,其中一项专利可以被授予尽管它不符合新加坡的专利性要求. IPOS提出了新的系统作为一项修正案,新加坡的专利在五月法 2012. 该修正案获得国会通过的 10 七月 2012. 这种变化在专利法只授予专利申请已在当地考察,并完全符合专利性要求, 即. 新奇, 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或具有基于从相应的应用得到研究的结果的阳性补充检查报告或对应的国家阶段申请. 这是申请或生效之日起,依靠从相应的应用正考试成绩新加坡的专利申请将需要补考的请求. 该请求将被提交内 54 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个月.
为了迎接“积极格兰特”系统的实施, 我们建议,那些打算 (我) 文件PCT国家阶段申请, (二) 文件新加坡申请国家专利, (三) 文件从新加坡母公司申请分案专利申请, 和 (IV) 对于授权后检索和审查文件请求, 这样做之前, 11 一月 2014 拿目前的“自我评估”系统的优势, 看到它的宽大相比,新系统.
作为一个整体, 新修订将产生在新加坡良好质量的专利, 在与美国并驾齐驱的专利局, 联合王国, 日本和欧洲专利局. 在这个新的“积极格兰特”系统线, IPOS的规划和努力造就了一批技术专家审查的专利申请. 因此,这一新的变化也将有助于专利专家在新加坡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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