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您的 注册商标 是相同或相似的另一标记, 反之亦然, 你可能需要阅读这篇文章. 即使你没有发现自己在这种情况下,, 你还可以发现以下有趣的故事.
商标是一个迹象,表明特定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 这有助于消费者选择第一品牌在另一个. 因此,在这样一种情况:当前标记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事先标记, 前东主可能会发现自己在一个法律纠纷.
新近, 涉及两个近似商标的拥有者之间的纠纷案件审理高等法院. FBK汽车零部件 (马来西亚) 私人有限公司 (“FBKAC”) 是原来的主人 和 分数, 因此申请人, DJ汽车零部件制造私人有限公司 (“DJ”), 已通过转让方式从FBKAC获得的权利标记.
FBKAC已经分配给它的DJ前使用他们的贸易多年的过程中,所述标记. 问题出现了,当被告, FBK系统私人有限公司 (“FBK系统”, 无关FBKAC), 注册并开始使用它类似于DJ的痕痕.
按照该商品说明法令 1976, 既然是DJ的注册所有人 马克, 并声称,第三方在该标志侵犯其权利; 负担是FBK系统说服高等法院认为其商标 不应该被公布为虚假商品说明.
FBK系统曾辩称,有混淆的可能性,因为它此后一直在市场上 1996 其外包装不同于DJ的. 然, 司法专员认为,这种说法缺乏在没有证据可信度.
司法专员认为,关于FBK Systems的标志使用字母“FBK”是一个明确的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 从而构成了商标侵权.
此外, 有人认为,使用““关于FBK Systems的产品和包装标志不足以避免混乱,由于信件的突出”FBK“.
还有, DJ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FBK系统并没有在包装和产品本身使用的图形商标,而不是显着特色的字母“FBK”在包装上.
司法专员说,尽管“通过制造FBK系统私人有限公司”的字样出现在包装的事实, 有困惑的广大公众的强烈可能性. 这一点进一步强调,因为它是指出,“由”和“系统私人有限公司”的字样是故意印在小字体, 从而使他们少显著.
简而言之, 使用“FBK”与这种突出被认为是一个计算的举动造成欺骗和迷惑, 和骑在DJ的标志声誉和商誉.
这一决定并不令人感到惊讶的作者,因为这是明显的FBK系统是骑在FBK商标的商誉和声誉. 否则为什么字母FBK被制成比“制造的”和“系统私人有限公司”的字样显著较大? 这只是他们的创意侵权被投入到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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