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制药公司不断努力开发新产品, 有肯定是多种药物 - 无论是已经可用或在试验和测试的各个阶段 - 以减轻任何给定疾病或其症状. 这些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知识产权法律,以确保他们的产品和信誉仍然安然无恙由可能侵权, 尤其是看到通过垄断某一特定医药产品获取了利润可达数十亿美元. 在罗塔研究LABORATORIUM SpA公司v何粘性思恩口服补液盐的情况下,, 后者声称有自主研制的氨基葡萄糖硫酸盐为基础的药物Artril 250, 这是类似于Viartril-S, 由原告开发和销售的药物, 罗塔研究LABORATORIUM SpA和安达制药私人有限公司, 这两者都被用于治疗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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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专利案例更新: 小说或不是小说?
亨德利Yogiaman和Andi Lesmana是两个印尼人声称自己是谁的“春缓冲器”的发明者, 一个减震的汽车橡胶零部件制成. 他们提出一个简单的专利为自己发明的 8 十二月 2006, 这是经专利局登记在注册号码ID0000770S上 14 十二月 2007. 由于简单的专利持有人, 他们有充分的权利使用和利用其发明.
一段时间后, 这两个发明人不安地发现,其他产品相似,其发明已经没有他们的同意出售. 这么, 作为简单的专利所有者的发明, 他们急于制止他们所看到的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 他们正式提交了一份报告,专利总局的调查和诉讼科 (“调查与诉讼科”) 上 12 九月 2008, 该采取行动的报告进行调查.